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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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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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5.2000 | 公告日期 | 202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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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99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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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344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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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699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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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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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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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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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99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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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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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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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或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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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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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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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99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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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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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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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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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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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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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99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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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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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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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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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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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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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99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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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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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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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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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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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0800 | 公告日期 | 201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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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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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3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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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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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原预案确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11.56元/股,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原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9.08元,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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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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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0800 | 公告日期 | 201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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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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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3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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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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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原预案确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11.56元/股,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原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9.08元,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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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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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0800 | 公告日期 | 201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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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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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3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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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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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原预案确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11.56元/股,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原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9.08元,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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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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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0800 | 公告日期 | 201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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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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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3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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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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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原预案确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11.56元/股,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原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9.08元,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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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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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08 | 公告日期 | 2015-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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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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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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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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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原预案确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11.56元/股,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原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9.08元,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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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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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08 | 公告日期 | 2015-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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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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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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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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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原预案确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11.56元/股,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原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9.08元,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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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董事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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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56 | 公告日期 | 2015-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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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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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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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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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于2015 年6 月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1.65 元/股。2015 年3 月10 日,瑞丰光电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权益登记日2015 年4 月30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99995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在权益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本次董事会召开后复牌日当日)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除息。因此,瑞丰光电在实施上述分红事项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11.56 元/股。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瑞丰光电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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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董事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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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56 | 公告日期 | 2015-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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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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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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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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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于2015 年6 月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1.65 元/股。2015 年3 月10 日,瑞丰光电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权益登记日2015 年4 月30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99995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在权益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本次董事会召开后复牌日当日)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除息。因此,瑞丰光电在实施上述分红事项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11.56 元/股。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瑞丰光电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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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董事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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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56 | 公告日期 | 2015-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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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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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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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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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于2015 年6 月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1.65 元/股。2015 年3 月10 日,瑞丰光电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权益登记日2015 年4 月30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99995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在权益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本次董事会召开后复牌日当日)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除息。因此,瑞丰光电在实施上述分红事项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11.56 元/股。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瑞丰光电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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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董事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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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56 | 公告日期 | 2015-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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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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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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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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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于2015 年6 月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瑞丰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1.65 元/股。2015 年3 月10 日,瑞丰光电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权益登记日2015 年4 月30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99995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在权益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本次董事会召开后复牌日当日)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除息。因此,瑞丰光电在实施上述分红事项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调整为11.56 元/股。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瑞丰光电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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