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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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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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2400 | 公告日期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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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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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66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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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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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发行价格乘以最终认购股份总数低于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的差额部分,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
自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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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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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2400 | 公告日期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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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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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66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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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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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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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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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6600 | 公告日期 | 202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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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97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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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26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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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197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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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发行价格乘以最终认购股份总数低于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的差额部分,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
自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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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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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6600 | 公告日期 | 202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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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97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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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26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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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197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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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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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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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66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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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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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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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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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发行价格乘以最终认购股份总数低于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的差额部分,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
自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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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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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24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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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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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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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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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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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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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66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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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97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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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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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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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发行价格乘以最终认购股份总数低于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的差额部分,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
自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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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24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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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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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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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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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66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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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97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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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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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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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发行价格乘以最终认购股份总数低于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的差额部分,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
自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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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24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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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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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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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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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66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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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97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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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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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发行价格乘以最终认购股份总数低于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的差额部分,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
自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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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24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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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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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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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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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66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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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97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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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发行价格乘以最终认购股份总数低于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的差额部分,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
自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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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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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24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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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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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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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66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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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97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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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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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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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股份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交易对方自愿放弃。发行价格乘以最终认购股份总数低于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的差额部分,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
自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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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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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24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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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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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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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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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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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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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7400 | 公告日期 | 2017-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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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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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6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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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79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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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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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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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75 | 公告日期 | 2016-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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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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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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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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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2.7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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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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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74 | 公告日期 | 2016-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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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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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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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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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2.7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2.74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2.75-0.01=12.74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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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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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73 | 公告日期 | 2015-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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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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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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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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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12.73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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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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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71 | 公告日期 | 2015-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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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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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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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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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12.73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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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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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71 | 公告日期 | 2015-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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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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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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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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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12.73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015年5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8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7月8日实施完毕。基于上述派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73元/股调整为12.7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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