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新能源有限股东会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30日,新能源有限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5〕01158号”《审计报告》显示: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新能源有限的总资产为259,921.35万元,总负债为188.66万元,净资产为259,732.69万元。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上述审计结果作为新能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的依据,并同意将经审计的净资产259,732.69万元中的50,000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发起人股本),为5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除股本以外的净资产余额209,732.69万元列入公司资本公积。本次整体变更设立不增加新的股东且各股东在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15年5月8日,江苏新能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5]第102号),截至2015年3月31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净资产为259,732.69万元、评估值313,266.96万元,不低于审计确定的净资产。2015年5月20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上述变更事项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0万元。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5月6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5)00055号”《验资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5月6日,新能源有限各股东以经审计的净资产2,597,326,904.86元按1∶0.1925比例折合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500,000,000.00元,股份总数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除股本以外的净资产余额2,097,326,904.86元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