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的设立:本公司系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德邦控股与自然人崔维星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7月30日,德邦控股与崔维星两位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发起设立德邦股份。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德邦控股出资4,650万元,认购股份4,650万股,占总股本的93%;崔维星出资350万元,认购股份350万股,占总股本的7%。发起人首期缴纳出资1,000万元,其中德邦控股、崔维星分别缴纳930万元、70万元。2009年8月6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3100000000965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2009年12月,发起人完成了第二期出资的缴纳,其中德邦控股与崔维星按照相应股权比例分别以现金认缴了1,860万元、14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增至3,000万元,并于2009年12月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2010年1月,发起人完成了第三期出资的缴纳,其中德邦控股与崔维星按照相应股权比例分别以现金认缴了1,860万元、14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增至5,000万元,并于2010年1月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以上出资已分别经上海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上海汇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履行验资程序,并分别出具验资报告(铭会内验字[2009]第061号、汇强会验字[2009]第0156号、汇强会验字[2010]第0155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程序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致同专字(2013)第320ZA0005号),认为上述验资报告与公司实际收到的各股东出资情况相符。 |